3月9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新華社記者 金良快 攝
全國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9日上午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委員進行大會發言。
這是程紅委員代表民盟中央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優化營商環境》的發言。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中國僑聯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會主委程紅代表民盟中央作了題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優化營商環境》的發言。
以下是發言全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2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黨和國家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廣大民營企業家深受鼓舞。歷史和實踐一再證明,法治化營商環境是吸引企業投資、穩定社會預期、激發市場活力的基礎和保障,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治本之策。
近年來,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優化營商環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各地方貫徹執行力度和效果不一,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為:許多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在獲取資源要素、市場準入方面仍然受到一些隱形限制和歧視;一些地方行政行為不規范,亂罰款現象屢禁不止、逐利性罰款有所抬頭,小過重罰引起不良社會反應;個別地方“新官不理舊賬”、政策多變,導致企業家和投資者因缺乏穩定預期而不敢投資、不愿投資,對經濟持續發展起到負面影響。為此建議:
一、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之間公平競爭。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切實從法律制度上把平等對待國企民企落實下來,一視同仁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發展壯大。完善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探索建立公平競爭外部審查機制。
二、提高行政行為透明度。法治化規范政府機構的職能、權限、責任,明確規定政務服務受理條件中不得含有模糊性表述,避免無清晰界定的兜底性條款。持續清理市場準入、政府采購、工程招標中的“隱性門檻”,堅決糾正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內卷式招商。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提高透明度,防范權力尋租現象的發生。嚴格規范罰款行為,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動行政執法標準跨區域銜接。
三、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推進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放權于市場和企業,減少政府對經營主體的微觀干預,確需政府管理事項,盡可能采用信用制、承諾制等調控手段。建立企業數據統一賬戶制度,實現涉企數據的整合共享。在行政執法領域推行基于風險的分類監管模式,根據監管對象的風險水平合理設置處罰力度和檢查頻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
四、增強行政行為可預期性。禁止作出政策承諾后又以區劃調整、政府換屆、職能調整等為由違約毀約。對于確因公共利益而需調整的,應當對經營主體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維護政府公信力。
五、強化對行政行為的有效監督。既重視行政系統的內部監督,也要更好發揮外部監督機制作用。探索建立行政訴訟案件跨行政區域審理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機關濫用權力行為。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我們相信,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部署和推動下,我國一定會構筑起日益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讓企業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政府與企業攜手,共同用行動唱響中國經濟光明論。